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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切实保障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

时间:2007-06-11 转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当前,已进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6月7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力度,保障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各地要根据疫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对疫区实施严格封锁,停止交易,严禁生猪及其相关产品流出疫区,坚决控制疫情。

    5月初以来,农业部已安排企业紧急生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目前各企业疫苗陆续投入使用。通知强调,开展免疫是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地要制定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计划。在蓝耳病疫苗供应初期,要优先保证种猪和母猪、重点地区以及发生疫情后受威胁地区生猪免疫工作。要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保证免疫质量。对疫苗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向农业部报告。各疫苗生产企业要跟踪疫苗的使用情况,加强技术服务。同时,要按照《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要求,做好猪瘟、伪狂犬病等免疫工作,防止并发或继发其他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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